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在审查指南(2.2.1审查原则)中记载,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在技术上必须相互关联,这种相互关联是以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表示在它们的权利要求中的。
虽然,审查指南中表达出了,技术关联是指特定技术特征相同或相应。但笔者期望能从其他的角度解读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定技术特征之间可存在哪些关联关系。
一,直接相同的关联关系。
二,配合关系。
配合关系多出现于对称或对偶的技术方案之间。例如审查指南中提供的发射器和接收器的例子,以及插头和插座的例子。
直接相同与配合关系相对比较简单,较易理解,本文重点要介绍的是下述关系:
三,因果关系(依存关系)。
为便于理解,笔者将以举例的方式阐述特定技术特征之间的因果关系(依存关系。)
1),以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为例。
在审查指南中指出了:“对于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该用途必须是由该产品的特定性能决定的”。
举例来讲:
例1:
权利要求1:一种化合物X。
权利要求2:化合物X作为杀虫剂的应用。
说明:权利要求1中的化合物X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其具有杀灭害虫的特定性能(也即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性能)。或者说,杀灭害虫是体现权利要求1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2中,将化合物X作为杀虫剂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将化合物X作为杀虫剂是体现权利要求2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
并且,将化合物X作为杀虫剂正是利用了化合物X的特定性能,该用途必须是由该产品的特定性能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具有单一性。
如反过来讲,假定权利要求1中的化合物X与现有化合物相比具有改善土壤酸碱度的特定性能,也即,改善土壤酸碱度是体现权利要求1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
化合物X与现有化合物的共同特点是可杀灭害虫,也即杀灭害虫不是化合物X的特定性能,不是体现权利要求1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
则权利要求2中将化合物X作为杀虫剂,并不是利用了化合物X的特定性能,二者不具有单一性。
由上述举例可见,产品具有特定性能为因,产品的用途为果。产品与产品用途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然,也可理解为产品的用途依赖于产品具有的特定性能,产品与产品用途之间存在依存关系。
2),以产品和专用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为例。
在审查指南中指出了:“对于产品与专用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独立权利要求的组合,该‘专用’ 方法使用的结果就是获得该产品,两者之间在技术上相关联”。
可见,专用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被使用为因,获得该产品为果。专用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与产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笔者认为,不可仅从“专用” 方法使用的结果就是获得该产品这一点判断产品与生产方法之间必须具有单一性。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生产出的产品是需要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也就是说,生产出的产品不能是现有产品。
换句话讲,即使专用于生产某产品的方法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如其生产出的是与现有产品相比是一般无二的,则产品与专用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的权利要求之间也不具有单一性。
除产品必须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外,判断产品与专用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还有其他条件吗?
笔者借用审查指南对产品的用途须是由产品的特定性能决定的思想,试着更深一步分析,产品和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的判决条件。其可包含:
如产品具有特定性能(特定技术特征,当然,有特定技术特征则产品必然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则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中包含可令产品具有上述特定性能(特定技术特征)的、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举例来讲:
例2:
权利要求1:一种高强度、耐腐蚀的不锈钢带,主要成分为(按%重量计)Ni=2.0~5.0,Cr=15~19,Mo=1~2及平衡量的Fe,带的厚度为0.5mm~2.0mm,其伸长率为0.2%时屈服强度超过50kg/mm2。
权利要求2:一种生产高强度、耐腐蚀不锈钢带的方法,该带的主要成分为(按%重量计)Ni=2.0~5.0,Cr=15~19,Mo=1~2及平衡量的Fe,该方法包括以下次序的工艺步骤:
(1)热轧至2.0mm~5.0mm的厚度;
(2)退火该经热轧后的带子,退火温度为800℃~1000℃;
(3)冷轧该带子至0.5mm~2.0mm厚度;
(4)退火:温度为1120℃~1200℃,时间为2~5分钟。
说明:与现有技术相比,伸长率为0.2% 时屈服强度超过50kg/mm2 的不锈钢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伸长率为0.2%时屈服强度超过50kg/mm2是体现权利要求1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
方法权利要求2中的工艺步骤是体现权利要求2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并且,正是因为采用了权利要求2中的工艺步骤所以生产出的不锈钢带才具有伸长率为0.2%时屈服强度超过50kg/mm2的特定性能。也即,工艺步骤为因,产品具有特定性能为果,工艺步骤是令不锈钢带具有伸长率为0.2%时屈服强度超过50kg/mm2的相应特定技术特征。
这也验证了笔者之前所说的单一性判决条件:专用于制造某产品的方法中包含可令产品具有某一或某些特定性能(特定技术特征)的、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结合笔者前述介绍的“产品用途必须是由该产品的特定性能决定的”,则可进一步探明“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三者之间均有单一性的判决条件可包含:
专用于制造某产品的方法中,包含可令产品具有某一或某些特定性能(特定技术特征)的、相应特定技术特征;同时,产品的用途是由产品所具有的上述特定性能(特定技术特征)决定的。
3),以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为例(第6种方式)。
在审查指南中指出了:对于方法与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独立权利要求的组合,除了该“专门设计” 的设备能够实施该方法外,该设备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还必须与该方法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相对应。
这种说法有一点抽象,我们仍以举例的方式来理解。
例3:
权利要求1:一种涂料喷涂方法,其特征在于,(1) 用压缩空气将涂料喷成雾状;(2) 将雾状的涂料通过一个电极装置A使之带电后再喷涂到制品上。
权利要求2:一种喷涂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雾化装置和电极装置。
说明:
权利要求1中的喷涂方法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使雾化涂料带电后再直接喷涂到制品上”是体现权利要求1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也即,“使雾化涂料带电后再直接喷涂到制品上”是该喷涂方法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
权利要求2中的喷涂设备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电极装置是体现权利要求2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电极装置可令经过的微粒带电)。也即,“电极装置”是上述喷涂设备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
则可看出,权利要求2中的电极装置是促成雾化涂料带电的原因。或者说,使雾化涂料带电后再直接喷涂到制品上的步骤,依赖于电极装置。
从而,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特定技术特征之间存在因果(依存)关系。权利要求1与2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是相对应的。
如借用审查指南对产品的用途须是由产品的特定性能决定的思想,则笔者认为,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之间具有单一性的判决条件可包含:
如方法具有特定技术特征,则为实施某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中包含,促成方法具有上述特定技术特征的、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再例如:
例4:
权利要求1:一种制造燃烧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包括使混合燃烧室形成具有正切方向燃料进料口的步骤。
权利要求2:一种制造燃烧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设备有一个装置X,该装置使燃料进料口按正切方向设置在混合燃烧室上。
说明:
权利要求1中的制造燃烧器的方法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使混合燃烧室形成具有正切方向燃料进料口的步骤是体现权利要求1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也即,“使混合燃烧室形成具有正切方向燃料进料口”是制造燃烧器的方法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
权利要求2中的制造燃烧器的设备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装置X是体现权利要求2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装置X可使燃料进料口按正切方向设置在混合燃烧室上。也即,“装置X”是上述制造燃烧器的设备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
权利要求2中的装置X可使燃料进料口按正切方向设置在混合燃烧室,是促成“燃烧室形成具有正切方向燃料进料口”的原因。或者说,使燃烧室形成具有正切方向燃料进料口的步骤,依赖于装置X。
从而,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特定技术特征之间存在因果(依存)关系。权利要求1与2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是相对应的。
如将例4进一步扩展如下:
例5:
权利要求1:一种制造燃烧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包括使混合燃烧室形成具有正切方向燃料进料口的步骤。
权利要求2:一种制造燃烧器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设备有一个装置X,该装置使燃料进料口按正切方向设置在混合燃烧室上。
权利要求3:一种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混合燃烧室有正切方向的燃料进料口。
如带有正切方向的燃料进料口的燃烧器既不是已知的,也不是显而易见的,则权利要求1-3之间彼此有单一性。这是因为:
产品权利要求3中的特定技术特征是带有正切方向的燃料进料口。
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权利要求2)中包含“可令混合燃烧室具有正切方向的燃料进料口”的相应特定技术特征:使混合燃烧室形成具有正切方向燃料进料口。
而为实施上述专用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权利要求1)中也包含“可令混合燃烧室具有正切方向的燃料进料口”的相应特定技术特征:装置X,装置X可使燃料进料口按正切方向设置在混合燃烧室上。
并且,前已述及,权利要求1与2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是相对应的。
由此,笔者认为,产品、专用于制造该项产品的方法和为实施该项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的条件包含:
专用于制造某产品的方法中,包含可令产品具有某一或某些特定性能(特定技术特征)的、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为实施上述专用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中,包含可令产品具有上述某一或某些特定性能(特定技术特征)的、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为实施上述专用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与该专用方法,对现有技术作出的贡献是相对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