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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4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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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知识产权局推动建立版权局
 

  菲律宾表演者、音乐家、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将从该国版权局的建立中受益。菲律宾版权局即将被授权成立以实施新修订的《菲律宾知识产权法典》。

  菲律宾版权局是即将由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设立的一个机构,它的设立是通过菲律宾共和国第10372号法令或对知识产权法典进行修订的法令提起的。该机构将负责对征集体管理组织(CMO)进行授权。

  IPOPHL局长理查多.布兰卡弗洛(Ricardo Blancaflor)解释道,这些CMO将代表艺术家、表演者、舞蹈家、音乐家、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对例如音乐、娱乐、戏剧、出版等等不同行业,出于公共或商业目的使用在国内外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征收特许使用费。

  在周一举行的第三届菲律宾反假冒反盗版峰会的会议间隙,布兰卡弗洛解释称版权局计划在明年初启动运行,并将切实保护菲律宾艺术家免遭版权侵权并依据法律赔偿他们各自被侵权的作品或表演。

  他补充说,与此同时规范集体管理组织和征收多少特许使用费的体系也将到位,帮助唤起人们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

  根据布兰卡弗洛的说法,现在在菲律宾已经像有菲律宾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协会(Filscap)和菲律宾表演权协会(PRSP)等团体开始代表菲律宾艺术家征收版权特许使用费了。

  Filscap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从35年前就开始征收专利特许使用费。Filscap已经与包括菲律宾广播电视委员会(KBP)在内的一系列组织签订了授权协议。

  而PRSP协会秘书、小提琴家约翰.赖萨卡(John Lasaca)表示,PRSP仅仅从三个月前才开始收费的尝试。

  据赖萨卡介绍,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团队明年将来到菲律宾为组建版权局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WIPO的团队预计会协助建设用于确保CMO有效管理的软件基础设施。

  而布兰卡弗洛透露,另外一项进展是一个美国贸易代表处(USTR)小组计划进行的访问已经取消了。USTR这个小组是负责发展和协调美国国际贸易、货物和直接投资政策的机构,它本要来菲律宾视察10372号法令规定和细则的实施情况。

  布兰卡弗洛说:“这本是菲律宾从盗版观察国家名单中移除的绝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