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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18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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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D厂商版权费”争端有望下周解决
 
  延续了一段时间的“VOD厂商版权费”争端,在部分厂商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签订“备忘录”后,暂告一段落。

  音集协发布《关于促进卡拉OK点播设备供应商使用曲库正版化的备忘录》(即上文“备忘录”),与一些VOD厂商(即“卡拉OK点播设备供应商”)签订了此备忘录。

  然而,此次签订备忘录的名单中,北京雷石、北京视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视翰”)两家大VOD厂商因“有案在身”,未能签订此备忘录。

  “还没签订备忘录一事,应该在下周会得到解决。现在,事态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8月1日,北京雷石世纪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雷石”)副总裁马杰这样表示。

  马杰透露,经过与国家版权局有关部门的沟通,此事有望下周得到解决,北京雷石等公司将能够被纳入“VOD厂商缴费框架”。

  上述备忘录从7月初开始初步拟定,几经修改,旨在“正版化”VOD厂商生产的点歌设备中的音乐作品,替唱片公司等版权所有者统一收费。

  备忘录明确规定,VOD厂商应配合音集协收取卡拉OK歌厅的著作权使用费,敦促新装客户(含重装客户)向音集协交纳著作权使用费,对拒不向音集协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歌厅,VOD厂商必须拒绝向其提供曲库。

  对此,他曾与音集协多次沟通,希望能够与其他厂商一样,签订此备忘录,从而由音集协代理、合法地缴纳版权使用费。

  不过,目前,音集协仍未同意北京雷石的申请,其有关人员告诉北京雷石,因其“有案在身”,现在还不能签订备忘录。

  “有案”指的是此前的一次行政处罚。6月20日,云南省版权局查处了北京雷石昆明办事处、北京视翰云南办事处,暂押了“涉嫌实施盗版”的设备和资料。

  有感“行业危机”的到来,北京雷石、北京视翰组织成立了中国VOD厂商联盟,共同签署版权保护自律公约,并建立“复制费保证金”,以便面对唱片公司索取版权费时,能“及时缴纳”。

  音集协随即在其主页上挂出声明,表示“由部分VOD厂商发起成立的VOD联盟不是音集协的下属机构,VOD厂商间的竞争也与协会无关,不要听信谣传和挑拨,协会不参与任何商业活动,对于个别VOD厂商打着协会旗号做出有损协会声誉的行为,协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不能顺利签订此备忘录,“合法化”身份及今后的缴费途径,北京雷石等厂商“前途不妙”。

  而北京雷石、北京视翰等厂商也倍感委屈。马杰对本报记者表示:“如果整个VOD生产行业都同样缴费,版权使用成本就直接转移到下游了。我们有什么动力去反对、抗议此事呢?”

  签订备忘录与此前的“未了案件”并不冲突。备忘录显示,“VOD厂商违反本备忘录的约定构成侵权的,音集协将追究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同时,音集协保留追溯VOD厂商签订本备忘录之前侵权行为之法律责任的权利”。

  马杰表示,已向国家版权局反映此事,而有关部门在与其沟通后,已表示将妥善处理此事,将在下周给其答复。

  音集协会长王化鹏表示,有关备忘录的具体内容,包括“进一步制定”,过一段时间就会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