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热图纳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热图纳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委托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第10505470号“HOT TUNA”商标,但该申请于2012年10月25日被商标局引证“HOTTUNA”商标予以驳回。热图纳公司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申请,但商评委做出“商评字[2013]第139599号”《关于第10505470号“HOT TUN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维持了商标局的驳回决定。热图纳公司进一步委托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就本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集佳律所与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方面经过对本案代理前期整体情况的充分沟通、分析和制定策略,一方面加紧推进对引证商标的撤销程序,另一方面与法院充分沟通引证商标的撤销情况,终于在一审开庭前成功撤销了引证商标,扫清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的障碍,成功请求一审法院依法根据情势变更原则撤销商评委的驳回复审决定,并要求商评委根据现有的客观事实重新做出决定。
凭借多年来对商标申请专业实践和行政诉讼程序的专业理解,集佳公司与集佳律所的紧密合作不断为客户争取最为理想的结果,维护客户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