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代理原告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专利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胜诉

2015-05-18

矽力杰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硅谷的高科技公司,2013年12月在台湾地区上市。矽力杰的产品以电源管理IC产品为主,应用面涵盖消费性电子、工业用产品、资讯产品与网路通讯 4 大领域,在LED驱动芯片领域享有盛誉。

随着照明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加之节能环保日益重要,LED照明作为一种革命性的节能照明技术,正在飞速发展。对于LED灯而言,需要一具有恒定电流的驱动电路对其进行驱动。但是,现有技术中的LED驱动电路,存在着诸多难以避免的缺陷。矽力杰公司所研发的新技术,即专利号为ZL201010619845.0、发明名称为“一种LED驱动器的控制电路及其控制方法”的发明专利,采用了更简化的电路结构设计,增加了驱动电路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提高了电源的工作效率。

该专利所涉的新技术引起了业内同行的高度关注。在该专利授权后仅一个月,即有第三人向专利复审委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4年9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不具有创造性为由,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

 

集佳与矽力杰公司经过综合分析,认为该无效决定对于本专利创造性的认定存在诸多事实和法律上的错误,该专利完全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创造性标准。因此,矽力杰公司委托集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专利复审委的无效决定,并要求专利复审委重新做出无效宣告决定。

2015年3月13日,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针对无效决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原告代理人与专利复审委及第三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与答辩。2015年5月4日,原告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5)京知行初字第42号行政判决书,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矽力杰公司一审胜诉。

据此案的代理律师孔繁文介绍,虽然从客观事实上讲,原告有着充分的胜诉理由,但是,由于此案涉及一种LED驱动控制电路的创造性判断,具有较高的技术复杂性,因此,如何在行政诉讼中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使审理法官在很短的时间内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就成为案件胜诉的重要前提。为此,集佳组织多位具有法律或电学背景的律师和专利代理人组成法律团队,全程参与此案。并且,与客户的技术团队对案情的每一个细节均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与讨论;发挥团队智慧,通过类比方式,将专利涉及的技术编排成普通人员熟悉的内容,将晦涩的技术语言转化为生动活泼的情节,将技术限定转化为故事化描述;力求使原告方的所有案件材料和庭审陈述,不仅使团队中具有相关技术背景的人员能够理解,还需使团队中没有任何电学背景的人员也能充分理解。客户与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和密切合作,是此案一审胜诉的前提。

另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主审法官均是从北京三级法院经验丰富的优秀知识产权法官中遴选产生,所以,虽然本案所涉的相关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但由于审理法官具有突出的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和审判能力,能够将本案的技术事实和法律事实在较短的时间内审理清楚,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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