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2026-04-10

  文/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银静

 

  一、什么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

  上述法律规定中的“商品分类表”和“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是指由我国商标注册部门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下简称“区分表”),而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第六章的引言部分可知,该区分表是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为基础,结合实际经验,把某些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误认的商品或服务组合到一起,编制而成。

 

  二、《区分表》的主要用途

  1.申请注册商标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书中的必填项目就包括“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这时,申请人就需要依据《区分表》中各类的类别标题和注释确定申报类别,以及需要申报的具体商品或者服务名称。

  如果提出申请时申报类别不正确或商品/服务名称不规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对相关内容进行补正。

  因此,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要正确填写相关内容,使申请能够顺利受理,就需要依照《区分表》的规定。

  2.进行商标维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第十二条中规定:判断涉嫌侵权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构成同一种商品或者同一种服务、类似商品或者类似服务,参照现行区分表进行认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当遇到商标侵权纠纷,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判断要件之一就是双方商品是否构成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类似商品或者服务。这种时候,《区分表》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区分表》的构成特点

  1.《区分表》的基本构成

  《区分表》采用分层结构。

  第一层是商品和服务类别。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编者说明”可知,《区分表》共分为45个类别,其中1~34类为商品相关,35~45类为服务相关。也就是说,如果是制造行业,商标主要使用在具体的产品上,则可以对照1~34类的内容进行使用;如果是服务行业,商标主要使用在相关的服务上,则可以对照35~45类的内容进行使用。

  第二层是类似群。由四位数字表示,前两位数字表示类别,后两位数字表示类似群号。

  第三层是商品和服务项目。代码一般由6位数字构成,也有部分数字前增加了字母C,表示未包含在《尼斯分类》中但是为我国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务项目。

层级

名称

表示特征

具体功能

第一层

商品和服务类别

1-45的数字类别

区分商品(1-34)与服务(35-45)的大类

第二层

类似群

四位数字(类别+群号)

细分商品/服务群组,也是判断类似关系的单位

第三层

商品和服务项目

六位数字(部分带字母C前缀)

具体的商品/服务项目

  例如,服装鞋帽类商品都属于第25类,但是如果仅仅是鞋类商品的话,就属于2507类似群,在这个类似群中还可以找到更细分的鞋类商品,比如“运动鞋250132、拖鞋250101、凉鞋250111”等。

  2.商品和服务的类似关系规则

  原则上,一个类似群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是类似商品和服务。

  但是,也有部分类似群中分为几个部分,这个时候,同一部分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构成类似商品和服务,不同部分之间则不构成类似商品和服务。

  例如,第5类的0501类似群中包含(一)~(八)的几个部分。根据《区分表》的备注,除了“杀真菌剂,杀菌剂,灭菌剂,卫生消毒剂,消毒剂”互为类似商品之外,各部分的商品之间均不类似。

  此外,还有以下各种特殊情况:

  (1)“单一商品”或“单一服务”

  名为“单一商品”或“单一服务”的类似群中,原则上每个商品和服务项目之间均不构成类似商品和服务。

  如第37类的3718类似群即“单一服务”,其中包含了“载客电梯的安装和修理370004、鞋的保养和修理370025、电话安装和修理37008”等多项服务名称,但是独立的各自然段间互不类似。

  (2)同一个商品同时属于多个类似群组

  某些商品名称虽然是具体的商品,但因其本身含义广泛,表示了某一大类的商品。例如“服装250045”,该商品同时属于2501、2502、2503、2504、2505共5个类似群。

  (3)交叉检索(相同类别中的交叉检索+跨类别的交叉检索)

  区分表中还会特别注释“交叉检索”,即可能完全属于不同类似群,甚至完全不同类别的两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之间,也有可能存在类似关系。

  例如,第3类的“肥皂030012”属于0301类似群,“化妆品030065”则属于0306类似群,但是彼此构成类似商品;“茶饮料300187”本身属于第30类的3002类似群,但是和第29类的2907类似群的“豆奶290163”等商品以及第32类的3202类似群的“果汁320010”等所有商品均构成类似商品。

  因此,在依据《区分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的类似关系判断的时候,就不能仅仅关注类别和类似群的代码编号,而需要仔细注释栏的内容,对该群组是否存在特殊情况进行精确解读。

 

  四、《区分表》的运用

  1.根据实际使用需求选择指定商品/服务项目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上使用注册商标。因此,申请商标注册时,就需要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选择。选择的基本原则是:商品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上,服务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项目上。即便是商品和服务之间有着较密切的关联,商品和服务之间不具备类似关系。

  例如,汽车生产企业都会在第12类的商品上注册商标,但同时也会提供相关的汽车保养和修理服务,而该服务则属于第37类。此时,就需要同时指定商品和服务类别中的相关商品和服务项目。

  反过来说,一般的生产企业为了扩大其产品销量,都会相应地开展广告宣传活动。但是如果仅仅销售自己的产品并为之进行宣传,并不从事为其他市场主体或者个人提供广告服务的,则无需在第35类上注册商标。

  2.利用上位概念的商品/服务项目扩大权利范围

  商标注册后,除了获得了独占使用该商标的权利,也具有了禁止他人擅自注册和使用的权利,并且该禁止范围不仅包含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而且包含构成类似商品/服务项目的商品/服务项目上。那么,在选择指定商品/服务项目的时候,就可以尽量选择上位概念的商品/服务项目。

  例如,第9类的0910类似群除了(一)~(七)的几个部分,还包含一个独立的第一自然段。根据《区分表》的备注,第一自然段与各部分商品均类似。生产“测距设备090187”(0910类似群第(一)部分)的企业就可以选择指定使用在第一自然段的商品“测量装置090202”,该商品上商标核准注册后,就可以起到阻止他人今后在0910类似群的其他任何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的注册及使用。

  3.关注《区分表》的变化

  随着市场交易情况的不断发展变化,商品和服务项目也会随着实际的市场需求而更新。对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会每年进行更新,我国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也会随之更新。某些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会被删除,某些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名称会有变化,甚至某些商品服务项目还可能从一个类别调整到另一个类别。

  比如,在最新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26文本)》中,原本属于第9类的商品“眼镜及其附件”被转移到了第10类,成为1011类似群。

  因此,需要随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更新及时掌握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变化,随之及时调整商标战略。

  4.谨慎对待《区分表》的突破

  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参茶和驳回复审案件审理中,原则上以《区分表》为判断依据;在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无效宣告案件审理中除了参照《区分表》以外,还可以进行个案判定。此外,法院审理商标诉讼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也有可能突破《区分表》。因此,在商标授权确权以及商标维权的案件中,如有必要,也可以要求对非《区分表》规定的类似商品/服务项目进行主张,但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案件,依据和参照《区分表》是一般原则,突破是例外。

  综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商标权利人的重要参考工具,必须要正确认识和使用它,才能更好地获得商标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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