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罗拉撤诉V80手机侵权案

2007-07-17
  50多岁的北京居民朱占新以摩托罗拉V80手机侵犯专利权为由,将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诉至一中院,诉讼过程中,摩托罗拉公司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朱的专利无效,该委员会认定朱的部分专利后,摩托罗拉公司将委员会诉至法院,一审败诉后又上诉到北京高院。昨天,摩托罗拉公司从北京高院撤诉。

  朱占新说,2001年8月8日,他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产品名称为“可旋显示屏移动电话”的专利申请,2004年被授予专利证书,后他发现V80手机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于是向一中院起诉摩托罗拉公司,要求赔偿30余万元。

  期间,因为摩托罗拉公司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朱占新的专利权无效,委员会认定朱的部分专利,摩托罗拉公司遂将委员会诉至法院,一审败诉后又上诉至北京高院,昨日撤诉。

  北京高院的通知书说,摩托罗拉公司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自愿撤回上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现在行政案终结了,我将要求继续审理我的民事赔偿案。”朱占新说。

  昨晚,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公关部总监杨博宁表示,对法律程序里的案件,不做过多评论,但摩托罗拉公司在尊重别人的专利权的同时,也会好好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杨博宁和朱占新均表示,V80手机是早已不生产和销售的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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