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关于在专利审查领域开展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2014年8月1日,中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正式启动。
据悉,中以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为期2年,至2016年7月31日止。中以PPH试点启动以后,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以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PPH请求及必要文件;按照《以色列专利局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向以色列专利局提交PPH请求及必要文件。具体流程可参见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审查高速路”栏目。(转自: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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