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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473期(2014.06.28-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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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查指南》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附图要求的一点建议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范志平
 

  为了便于清楚地表述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使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以及广大公众容易理解,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可以辅助附图,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必须辅以附图。

  附图被称为工程师的“语言”,其表达的技术信息量常常非常大,一副附图所能提供的技术信息,往往用再多的文字语言也无法清楚地予以表达。因此,对于有附图的说明书来说,附图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附图可以有多种类型,只要有助于更为清楚地表达发明创造,各种类型的附图都可以采用,对于产品发明创造而言,附图可以是形状图、结构图、组装图、零部件图、电路图等,对于方法发明创造而言,附图可以是工艺流程图、计算机程序方框图等,此外,附图还可以是表达物理化学性质或者各种性能的频谱图、曲线图、直方图等。

  为统一标准、规范附图提交形式,《审查指南》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的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有如下两点:

  1)说明书附图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不得着色和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2)一般不得使用照片作为附图,但特殊情况下,例如,显示金相结构、组织细胞图或者电泳图谱时,可以使用照片贴在图纸上作为附图。

  由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的一个基本要求是清楚,因此作为说明书一部分的附图也应该满足这一要求,而线条不清晰、不够深、有涂改、工程蓝图等图纸由于先天缺陷,很可能无法清楚地表述其想要反应的技术内容,容易造成审查员和广大公众读图困难,且不满足法律文件的严肃性要求。

  而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同于外观设计专利,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往往仅涉及形状和构造,一般不会涉及到色彩,而形状和构造等结构性特征,往往用线条图就能表达清楚,因此不得着色和使用相片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合理的,同时,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审查指南》对可以使用相片作为附图的情况也做了但书的规定。

  实践证明,《审查指南》的上述要求是切实可行的,并且已经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主要原因在于:

  1.黑色线条图足够使用,且严肃性高;

  2.简单明了,容易操作;

  3.容易满足出版、保存等程序的要求;

  4.国外各国皆采用同样的标准。

  诚然,这样的要求具有以上优点,且经过了长期的考验,但对于“黑色墨水”和“不得着色”这两相规定,仍有进一步放宽的必要,下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1:

  

  上图为一组实验数据对比图,图中各项不同的试验数据使用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此为测试软件具备的一项功能,以便于试验人员快速、准确的识别数据曲线,用颜色进行区分后,其显示效果更加一目了然,极大的减轻了读图人员的劳动强度。

  但是,由于审查指南规定附图只能使用黑色线条绘制,因此在撰写申请文件时,此图要被转换成黑色线条图之后才能提交,转换之后其显示效果如下图所示:

  

  其显示效果显然大打折扣,读图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区分清楚这些曲线,直观性差,不利于快速读图。

  案例2:

  

  上图是某种设备中物料的温度分布示意图,用于对物料分布进行研究,从软件显示的彩图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温度低的地方显示为蓝色,温度高的地方显示为红色,中间为过渡色,利用色温,很直观的反应了温度的分布状态。

  若进行黑白转换,其显示效果将如下图所示:

  

  不仅不能直观的区分不同深度的物料温度,且不同温度的颜色有可能是一样的,都呈现灰色,导致图纸的准确性骤然降低。

  当然,根据实际经验,存在以上问题的不仅是试验数据图,而且还存在于其他类型的附图中。

  例如,在液压技术领域,对于液压元器件较多,液压路径交错纷杂的液压图,要弄清楚、搞明白液压工作原理和液压油的具体走向,需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读懂图纸,而实际上,若采用彩色绘图法,可以直接用不同的颜色对主油路、副油路、进油油路、回油油路,高压油路、低压油路、反馈油路等进行区分,从而有助于审查员和广大公众更加容易的读图,提高工作效果,减轻劳作强度。如下图:

  

  再例如:对于产品立体图,虽然通过黑白线条也能绘制出具有立体效果的图纸,或者采用六面视图的方式也能确定产品形状和构造。

  

  但是,这种绘制方式通常适用于形状比较常见、规则的产品,对于形状包含曲面且比较复杂的产品,线条图有时便不能准确的反应其结构,在某一专利确权的行政诉讼案中,主审法官就曾因为通过专利文件中的线条图无法确定产品形状,而要求专利权人提供计算机三维效果图的情况。

  而且,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制图软件已逐渐摒弃了传统的线条绘图方法,而改用建模的方式进行绘制,例如普及率很高的Solidworks、UG、PROE、CATIA等三维制图软件,已经有逐渐取代传统线条制图方法的趋势。

  

  而这些软件绘制的图纸往往是具有色彩的渲染效果图,其更加接近真实的产品图,且容易对零部件进行区分,具有无可匹敌的技术优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审查指南》的限制,这些优秀的图纸又不得不转换为传统的线条图,不仅显示效果差,而且无形中增加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

  当然,从技术发展的角度来讲,《审查指南》的规定有其一定的历史原因,由于产品制图的起源就是线条图,理工科的大学生在求学阶段的必修课就是《机械制图》,这样的线条制图经历了手绘、油印、晒图、复印、打印等多个发展阶段,就如同电视从黑白发展到彩色,再发展到平板,手机从黑白发展到蓝屏,再发展到视网膜级别的彩屏,直到目前为止,计算机绘制技术也已经发展到了另一个新的高度,且纸质文件大量被电子申请所取代,其保存不再受打印、复印、档案保存等技术条件的限制,因此《审查之间》也应该顺应技术发展的趋势,对附图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调整,虽然其它各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变动,但我们应该有先为之的魄力。

  具体到操作层面,可参照外观设计的图纸要求,建立一个清楚、准确的原则,在此原则之下,可以要求申请人尽量提供黑色线条图,但也允许使用着色或计算机建模的图纸,若这样的图纸与黑色线条图相比会影响显示效果,则由审查员依据上述原则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或将其转换为线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