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龙口”商标在韩异议案

2004-05-10
“老龙口”商标在韩异议案
5月10日,记者从国内著名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获悉,老子号商标“老龙口”赢得了在韩国的商标异议案,保护了老龙口在韩国的商标权。这在众多的跨国商标纠纷中较为鲜见,“老龙口”的成功为中国企业跨国维权起到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据代理“老龙口”商标异议案的集佳国际商标部的张卫华律师介绍,2002年底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准备将其长期使用的老龙口的文字、拼音及图形商标在韩国一并提起注册申请,并委托集佳全权代理。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专业实力最强、拥有强大诉讼团队及丰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机构,集佳在进行商标监测时发现了大量的模仿老龙口文字和拼音的韩国商标申请。无疑,老龙口的商标权在韩遭到侵犯。
在做了充分的准备后,2003年2月21日,申请人通过集佳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商标异议申请,并于2003年5月提交了系列补充材料,包括老龙口过去三年在韩国和中国的销售量以及在中国的市场占有份额,在韩国销售的发票、提单和各种商标注册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等。经过多次的申辩、答辩之后,韩国知识产权局于今年3月正式做出了驳回韩国注册人注册申请的裁定。并于4月底通知了集佳和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历时一年,“老龙口”终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其在韩国的商标权。
近年来,像老龙口这样的中国著名商标在国外被恶意抢注的事件频出不穷,可谓屡见不鲜。集佳律师事务所的李永波律师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认为,中国许多企业过去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使中国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品牌被外商抢先注册或者假冒,占为己有,给这些企业的无形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为这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带来了严重障碍。老龙口这次异议诉讼的成功为其他有同样遭遇的品牌提供了宝贵的可供借鉴的经验。一旦发现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也要利用法律手段尽力进行救济。同时这一案例也对国内知名企业起到了警醒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必须将商标的注册与保护作为品牌先行的必要手段,为自己的产品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创造条件。
背景资料:
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始建于清朝康熙元年,迄今已有34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辽宁白酒行业最大的白酒生产基地,也是沈阳老字号。曾被大清朝廷指定为“宫廷贡酒”,供清王朝宫廷饮用。该公司早在八十年代就开始了老龙口系列白酒的出口,市场遍及东亚、东南亚以及周边地区。老龙口以风格独特的传统酿酒工艺,精湛一流的现代化设备,使其酒质具备“芳香爽口、醇厚怡人”的独特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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