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商标纠纷案再起纷争 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沈阳薇薇维权胜利

2007-01-04

   继2006年4月19日北京京都薇薇美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都薇薇”)诉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薇薇”)商标纠纷案终审被驳回后,京都薇薇随后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告上法庭,由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沈阳薇薇作为本案第三方参加了诉讼。近日,本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再次驳回京都薇薇的诉讼请求,维持商评委于2006年8月9日作出的商评字[2005]第0532号重审第37号《关于第1651834号“京都薇薇JINGDUWEIWEI”商标争议裁定书》。此案中,集佳律师张亚洲、刘文斌积极应对,再次维护了沈阳薇薇的商标合法权益。

            沈阳薇薇针对京都薇薇的商标保卫战可追溯至上世纪1998年,至今已达8年时间,其中案情一波三折。本网站曾对此做过详细报道,详情请点击: 《集佳协助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胜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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