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维权之路——集佳联手宗申集团取得商标异议胜利
2007-12-07
宗申产业集团(Zongshen Industrial Group)始建于1992年,是集研制、开发、制造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民营科工贸(高科技)集团,旗下拥有包括上市公司宗申动力在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30家。
宗申产业集团实施“热动力机械行业内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主要产业有: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及关重零部件、微型汽车及汽车发动机、汽车进气系统、高速艇及舰艇发动机、通用动力汽油机及各类动力设备机械、燃料电池、摩托车队、生物技术和房地产等。具备年产摩托车200万辆、微型汽车5万辆、摩托车发动机400万台、微型汽车发动机10万台、通机产品500万台的生产能力。宗申动力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摩托车发动机企业,并保持国内摩托车动力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
宗申产业集团先后荣获中国私营企业500强、全国民营科技百强企业等荣誉。2004年连续5年入选重庆工业企业50强并进入前10名,并屡次入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500家大企业集团、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机械500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国家机械工业管理示范企业。“宗申”商标正式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宗申”摩托车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004年12月13日,第十个中国最有价值品牌年度研究报告发布,“宗申”以48.60亿元成为摩托车制造业最有价值品牌。
2003年,宗申集团发现重庆市某企业在4类润滑油等商品上申请了“力之星”商标,遂委托集佳公司代为提起商标异议申请。接受委托后,集佳公司指派张亚洲律师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取证,之后,集佳公司提出:“力之星”是宗申集团首创的汽车产品商标,是宗申集团旗下核心的品牌之一,已经在1-45类进行了全类保护性注册。2002年7月,“力之星”商标被《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授予全国市场同行业“产品、服务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品牌”,而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同处于重庆市,并且为同行经营者,对宗申集团的“力之星”品牌是相当的熟悉,并且恰好在2002年提交了4类发动机油、润滑油等商品上的与宗申集团“力之星”商标完全相同的商标,并且由于宗申集团的产业囊括了摩托车、发动机、设备机械、染料电池等,发动机油、润滑油均为摩托车必不可少的日常维护用油,因此,以上商标使用商品之间存在极强的关联性,具有相同类似的消费对象以及销售渠道,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应当依法驳回其注册申请。
经过审理,国家商标最近下发裁定,支持了集佳公司提出的意见,认定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依法不予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