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集佳律所代理世界知名的刀具生产企业——芬兰Fiskars公司(Fiskars Brands Inc.)(以下简称Fiskars公司)在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据了解,作为全国主要的刀具产品生产基地,包括阳东县东城镇家家乐刀具店、阳东县城区旭利刀剑工艺品经销部、阳东县旭利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在内的阳江市多个企业涉嫌制作并销售 “GERBER”刀具。但实际上,“GERBER”刀具为世界知名户外刀具品牌,其商标权利人为Fiskars公司。此次Fiskars公司选择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的主要就是针对阳江当地企业大量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予有力的打击。
Fiskars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家居、园艺及户外用品供应商,其产品以实用而前沿的设计闻于世名,已经积累了良好的社会声誉。Fiskars公司最早成立于1649年,是芬兰历史最悠久的公司之一。现旗下拥有包括Fiskars、Iittala及GERBER在内的多个世界知名品牌。作为芬兰的上市公司,Fiskars公司在全球20多个国家拥有4100多名员工,2012年销售额达到74,800万欧元。1987年, Fiskars公司收购了美国的戈博传奇刀具公司(GERBER)。
戈博传奇刀具公司创建于1939年,基于其对产品高品质的不懈追求和实践,很快便成长为美国最优秀的刀具生产商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其产品更是成为美国军用装备。时至今日,戈博(GERBER)已成为世界各地军警人员普遍装备的品牌。
历经变迁,戈博(GERBER)始终是精良优质刀具产品的代名词。特别是近年来GERBER与Discovery探索频道《荒野求生》栏目的著名野外生存专家及节目主持人贝尔·格里尔斯(Bear Grylls,贝爷)合作研发并生产推广的贝尔格里尔斯系列求生刀,更是取得了广泛的市场成功。GERBER(戈博)作为顶级求生刀品牌之事实已深入人心,获得了巨大的市场成功。由此近四百年的历史,使得Fiskars公司作为求生刀具制造商亦久负盛名,属于原告的GERBER(戈博)作为顶级求生刀品牌之事实已深入人心。
此次阳江的被告正是因为其明目张胆地生产、销售带有GERBER商标和包装、装潢的仿冒产品而被诉。
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李洪江、景灿律师,在代理本次诉讼过程中,详尽地分析了案情,并制定了全面的诉讼方案:即案件诉讼目的不仅仅是为制止商标侵权行为,更是为了打击市场上的各种不正当竞争假冒行为。所以诉讼请求中,Fiskars公司除要求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外,还要求被告停止使用与原告“GERBER”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家家乐、旭利所生产、销售的刀具商品及包装上使用的“”及“”商标与原告Fiskars公司在先注册的“”及“”注册商标在音、形、义方面完全相同,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属于相同商标,因此被告已经构成商标侵权。 更为重要的是,该判决中同时认定了Fiskars公司生产并使用了贝尔·格里尔斯(Bear Grylls)人物形象的商品名称、装潢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装潢;整体视觉效果上,被告图片的位置、图案比例、图案风格、颜色及位置均与原告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装潢所形成的特殊的视觉效果构成了近似,被告的上述行为极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另外被告销售的刀具商品标注了生产者为“FISKARS”以及产地“Made in USA”,“Hong Kong Company”使得消费者误认为被告销售的商品来源于“哥伦比亚”、“美国”,或者误认为被告销售商品的生产厂家为“香港公司”,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综合以上法院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至此,Fiskars公司在本案件中所有的诉讼请求均得以支持,全面达到了本案的诉讼目的。据了解,本案只是Fiskars公司在中国通过诉讼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