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括
近日,由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周丹丹律师、张亚洲律师代理的搜狗起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由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360杀毒、360安全卫士擅自将搜狗浏览器默认设置篡改为360安全浏览器默认设置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360赔偿搜狗经济损失100万元。这是国内首例涉及浏览器默认设置篡改的不正当竞争网络案件。
案件要点
本案中,搜狗公司指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2种情形:
1.用户在已经将搜狗高速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的情况下,运行360杀毒软件进行“全盘扫描”,扫描结束后,“360杀毒”软件杀毒结果页面显示,建议修复项:(1)无效的HTTP协议;(4)IE浏览器常规功能异常导致无法打开网页等。用户点击“立即处理”,处理完成后,用户原本的搜狗浏览器默认设置会直接被篡改为 360安全浏览器默认设置。
2.用户在安装360安全卫士软件之前,设置搜狗高速浏览器为默认浏览器,设置成功。在安装360安全卫士软件之后,再设置搜狗高速浏览器为默认浏览器,360安全卫士会弹窗提示“有程序正在修改默认浏览器设置”,用户选择“允许修改”, 用户原本的搜狗浏览器默认设置竟然也直接被篡改为360安全浏览器默认设置。
案件判决
西安中院经审理认定,360公司利用网络用户对安全软件提示的信赖,以电脑存在安全隐患为名,诱导用户进行360杀毒软件的修复操作,进而达到其篡改360安全浏览器为默认浏览器的不正当目的,导致搜狗公司丧失了网络用户使用涉案软件的交易机会和用户资源。另,360公司违背用户意图,在用户设置搜狗浏览器为默认浏览器时,违背用户意愿,通过360安全卫士软件强行将360安全浏览器篡改为默认浏览器。360公司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互联网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对搜狗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法院最终判令360公司立即停止使用360杀毒软件、360安全卫士软件对搜狗公司的搜狗浏览器默认设置实施篡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搜狗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