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香醋”香港遭抢注

2004-10-21
“镇江香醋”香港遭抢注

14日,江苏镇江工商局商标部门在查询中发现,香港商标注册机构对外公告中,惊现“镇江香醋”商标。

此“镇江香醋”商标系香港一家公司申请注册的。该商标使用了“镇江香醋”的文字字样、梅花形装饰图案,与镇江市恒顺集团出口国外的醋产品标识完全相同;甚至连标识颜色、原料、成分说明等方面的描述也一模一样。

近年来,镇江市制醋企业加快了进军境外的步伐,出口4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在制醋业主动在海内外市场全面出击的同时,由于缺乏商标的注册保护,在众多“李鬼”面前,“镇江香醋”只能眼睁睁地让不法者逍遥。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外,县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普通商品商标进行注册。虽然在2001年底,镇江香醋获得了国家的原产地保护,但却一直没有能够注册成功集体商标以取得商标法律保护。而要注册集体商标,必须由行业协会出面。目前,镇江醋业协会正在积极筹办之中,以醋业协会名义申请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利用法律手段有效保护这一传统名牌产品,对镇江醋业来说,仍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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