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岛状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
2006-01-22 于上月再次输掉了“上岛”商标官司的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依然不罢休。日前,上海上岛咖啡向记者透露,公司已正式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公司于日前已接到法院立案通知。
上海上岛与杭州上岛的“上岛咖啡”商标官司始于2003年2月。2005年7月22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上海上岛公司对“上岛(及图)”商标的使用权。紧接着,国家商评委又于去年12月5日再次做出裁定,在30类制造商标(咖啡、咖啡豆生产)和43类服务商标(咖啡店)上,上海上岛也都被撤销。此举意味着上海上岛的餐具、菜单等系列产品都将不能继续使用“上岛(及图)”的商标。
上海上岛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国家商评委的这一裁定将使全国840家上岛咖啡企业损失高达2.5亿元之多。而且,公司方面一直认为国家商评委作出的该裁决主要证据不足,于是按照法律程序,上海上岛正式状告国家商评委。
杭州上岛的代理律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公司尊重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并自信能最终赢得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