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了盗版 P2P软件首被判侵权

2007-11-26
  11月23日上午,海淀法院通报,该院对国内首例P2P类软件是否构成侵权作出判决,确认“PP点点通”故意帮网民未经合法授权,通过网络传播电影《七剑》的行为构成侵权,该软件开发者被判令赔偿12万余元。

  据悉,这起著作权纠纷案的原告是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系电影《七剑》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著作权人。

  据慈文影视公司起诉说,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系PP点点通软件的开发者和pp365网站的经营者,该公司通过PP点点通软件向网络用户提供电影《七剑》的诱导性、组织性和控制性的分享、搜索、下载服务。如故意设置“下载人气榜30强”栏目,电影《七剑》曾位居其首,网络用户可免费下载该电影的全部内容。

  慈文影视公司认为,正乐佳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对电影《七剑》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正乐佳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23万元。

  对于原告的指控,正乐佳公司称,该公司开发的PP点点通软件向网络用户提供信息搜索、资源共享等服务,而未向网络用户提供任何内容服务。

  网络用户通过PP点点通软件下载其它在线用户的硬盘共享文件时,该公司网络服务器内并未复制相应共享文件,也未对网络用户的硬盘共享文件进行信息网络传播。

  正乐佳公司还表示,在收到慈文影视公司发送的律师函之后,该公司已采取技术措施屏蔽电影《七剑》相应链接,因此并无任何侵权行为,故请求法院驳回慈文影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被告主观应知“侵权”存在

  法院认为,正乐佳公司作为向网络用户提供使用点对点技术的影视作品传播平台的服务者,主观上应当明知该平台内的电影《七剑》经过合法授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另外,该公司故意设置的“下载人气榜30强”栏目,致使PP点点通软件用户无须以“七剑”作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即可发现并免费下载《七剑》全部内容。

  法院综上认为,正乐佳公司故意通过其影视作品传播平台,向PP点点通软件用户非法传播电影《七剑》的行为提供了帮助,此举已侵犯了慈文公司享有的《七剑》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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