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着手对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订简化商标申请手续
2009-07-25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前正在对颁布实施27年的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订,以简化商标申请程序和申请手续。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23日表示,此举旨在为中外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好服务,努力使商标法达到国际水平。“将争取尽快上报国务院审议”。
1982年8月,中国颁布了商标法,这也是改革开放后中国颁布实施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尽管已经过两次修改,但随着形势的变化,商标法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修订商标法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周伯华说。
工商总局从2003年开始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工作,除开展调研、论证外,还向有关部门、专家、企业征求了意见,目前已形成修订稿,正在第二次征求国内外有关单位意见。
从在长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简化商标申请程序和申请手续,采用一标多类申请和分案申请;同时,进一步拓宽各类商标申请渠道,适时接受电子方式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
目前中国商标确权制度实行“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两审”,以及“司法两审”的“四审终审制”,程序设计复杂。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将行政确权程序简化为一级。
此外,修订后的商标法还有望加大对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明确商标侵权行为形式,增加对定牌加工行为的管理,规范商标权利人投诉案件的基本程序和证据要求,提高行政罚款额度和法定民事赔偿额等。
另据周伯华介绍,《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规章的修改、制定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