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DENSO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技术中心知识产权部诸永强部长一行专程来访集佳,对集佳在助力DENSO商标认驰及全面维护商标权过程中的付出和努力表示衷心感谢,集佳于泽辉所长、李洋副所长、集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亚洲律师、李用航律师等热情接待来宾并陪同座谈。
株式会社电装(DENSO CORPORATION)于1949年在日本创立,是全球汽车零部件主要供应商之一,连续多年入选财富500强。2003年,株式会社电装在中国成立了统括公司——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在中国有关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等经营活动等。经过长期、广泛的使用和宣传,株式会社电装核定使用在第7类、第12类有关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在中国相关公众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针对市场上一些侵权人摹仿、复制“DENSO”注册商标并将其使用在不同类别商品上误导公众的不法行为,株式会社电装委托集佳就“DENSO”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事宜处理有关法律事务。集佳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合伙人张亚洲律师为组长,以李用航律师、文桦卿律师和左思雨为组员的“DENSO”案专门工作组,自证据调查始,经历了诉讼策略反复推演及确定、上千页的证据交换、庭审等,持续三年有余,期间又逢疫情肆虐,但是DENSO案工作组秉持积极可为的态度和严谨求实的专业精神克服重重困难,有力地推动案件进程。最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认定株式会社电装的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株式会社电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上述案件是“DENSO”注册商标在中国首个实现跨类别保护的案件,通过该案,集佳成功代理客户使其“DENSO”注册商标获得了与已有知名程度相适应的保护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客户的认同既是支持与鼓励,亦是让集佳前进的最强动力。集佳将不负期待,坚定秉承“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每一个问题”“全身心地关注客户的每一个细节”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细致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助力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成为客户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