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发布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

2017-02-03

  为查明商标评审案件有关事实,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商标评审委员会(邮编:10005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4日。(来源:国家工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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