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山西百圆裤业商标侵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2005-12-07
  百圆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裤装销售为主的大型特许经营连锁企业。自成立以来已在全国各地发展了850家加盟店,年销售额累计达到4亿元。目前百圆公司已陆续在第25类“服装、裤子”商品、第35类“推销(替他人)、特许经营店的商业管理”等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了“百园”、“百圆”和“百圆城及图”等若干商标。经过长期持续性使用和广泛宣传,百圆公司的“百园”、“百圆”等商标已广为相关消费者所知晓。2003年5月22,百圆公司注册在“服装”上的“百园”商标被山西省工商局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2004年2月百圆公司的“百圆”商标被评为“中国裤装市场售后服务满意第一品牌”、2004年5月百圆公司的“百圆”裤业商标被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评为“2003年度中国优秀特许品牌”、2004年11月百圆公司的“百圆”商标被评为“中国著名品牌”、2005年5月百公司的“百圆”裤业商标又被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评为“2004年度中国优秀特许品牌”、2005年12月,百圆公司的商标“百圆”裤业商标被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 百圆城公司于2001年9月30日登记成立,其中百圆城公司的副总经理张晓敏曾经是百圆公司的加盟商,非常了解百圆公司的经营状况。百圆城公司设立后也以裤装生产销售为主、并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目前百圆城公司在安徽淮北、河南商丘、河南登封、山西临汾、山东吕邑等地发展了多家“百圆城”加盟店,百圆城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百圆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对此百圆公司充分表达了捍卫企业和广大百圆公司加盟商合法权益以及打击不法行为的坚定态度,2005年百圆公司委托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圆城公司告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百圆公司向法庭提交了重达400公斤的证据材料证明百圆公司的主张,庭后又向法院提交了1万多字的代理词,完整地阐述了百圆公司关于百圆城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主张。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过数次调查和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05年11月30日就该案作出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百圆公司的第1370910号“百园及图”商标已为山西省著名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百圆城公司突出使用“百圆城”字号侵犯了百圆公司第1370910号“百园及图”商标专用权,同时法院认定百圆城公司登记并使用“百圆城”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最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百圆城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百圆”文字的企业名称、字号,并赔偿百圆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该案的审结再次表明: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的时代大背景之下,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正在不断增强,相关司法机关也已将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力量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我国企业中应当“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而百圆公司诉百圆城公司一案以鲜活的案例生动地诠释了这一政策性要求的内在含义。

  12月6日,山西百圆裤业有限公司在北京建国门长富宫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百圆公司代理律师——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及百圆公司副总经理张新平就百圆公司诉北京百圆城服装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向媒体公布判决结果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这次是山西百圆裤业在北京召开的首次记者见面会,受到《中国工商报》《中国服饰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商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法制日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名牌时报》《中华商标》杂志、《连锁》杂志、《服装界》杂志等十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跟踪报道。

  附:新闻发布会照片

  


  

   

  

  


  

  山西百圆裤业副总经理张新平先生

  

  


  

  

  集佳张亚洲律师向媒体介绍案情

  

  

  

  


  

  

  张总向媒体介绍百圆裤业发展情况

  

  

  


  

  

  张总和张亚洲律师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受到数家媒体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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