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成功代理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2012-09-14

案情简介:

  无效宣告请求人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对专利权人为青岛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专利名称为“手环(能量)”的外观设计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集佳接受了无效请求人的委托,由专利代理人孙长龙,李洪江代理请求人对涉案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召集的口头审理,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

  决定要点:

  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整体形状相同,各局部设计极为近似,二者的区别点属于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能察觉到的局部细微差异,故构成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

  案件结论: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1904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集佳代理无效请求方取得全面胜利。

  代理经验:

  本案的关键点是证据的获取,通过案件线索获取在先公开的国外期刊的信息,进而查找该期刊在国内馆藏证据,为案件胜诉打下良好基础。另外该案件亮点是在外观的比对中,既比对了图案,也考虑了现有设计的文字描述,对后续案件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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