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水泥大鳄成都维权 获赔三十万

2007-12-20
  12月19日,一起由境外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据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法国拉法基集团建材有限公司将赔偿全球最大水泥生产商法国拉法基集团经济损失三十万元,并停止授权成都某石膏新型建材公司使用拉法基品牌,成都某建材经营部业主赵某则被判决停止销售标有拉法基字样的石膏板产品。

  庭审过程中,世界水泥巨头法国拉法基集团列举了自己在中国市场获得的种种殊荣。公司代表称,“我们集团1993年就进入了中国市场,在中国已经成立了二十多家独资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六亿美元。我们的石膏和水泥产品占领了中国二十多个省市市场,占有率排名在第四和第六位,在中国建材百强中排名第十一位,用品质和宣传在中国市场赢得了很好口碑。”

  据悉,成立于2005年的香港某建材公司正是看准了拉法基集团的品牌效应,从去年起授权成都某新型建材公司在产品上使用法国拉法基集团建材有限公司字样,每年收取其六十万元的许可使用费。随后,新型建材公司及赵某不仅一直销售标有拉法基字样的石膏板产品,还以拉法基集团的名义印发了大量宣传品。“公司在宣传册封面上用拉法基集团名称的汉语拼音缩写组成了自己的商标,和法国拉法基集团在我国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标识极其相似”,成都市金牛区公证处公证员说。

  法院最终支持了法国拉法基集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对于其提出的在赔礼道歉请求不予支持。“侵权责任的承担不宜适用赔礼道歉的方式,所以酌情改为判令建材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并消除影响”,主审法官曾英解释说。

  由于法国拉法基集团在宣判前撤回了对成都新型建材公司的起诉,因此法庭只对建材公司和赵某行为作了宣判。至于撤诉原因,法院没有做进一步的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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