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四原告请求爱普生墨盒相关专利无效

2008-04-03
爱普生称其产品从专利技术和部件方面均有创新

中国通用耗材企业正在掀起对爱普生的墨盒专利反击战。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审理四件关于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下称“爱普生”)墨盒专利被请求无效宣告的案件。

据悉,无效宣告请求人(下称“原告”)包括广东佛山凯德利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下称“佛山凯德利”)、深圳市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易彩”)和郑亚俐两位公众

国内一家耗材企业高层黄伟(化名)表示,两年前,中国通用耗材企业就开始对爱普生的墨盒专利展开了反击,由于爱普生去年利用墨盒专利再次在国内打压中国耗材企业,导致国内专利反击战升级。

争议焦点

此次原告请求爱普生墨盒40项专利要求无效宣告的是一项喷墨打印设备及其墨盒,专利号为00131800.4,爱普生是1999年5月18日申请,公开日期为2001年9月12日,该专利一共有42项专利要求。据悉,该专利现在已经是第三个修改结果,第一次修改从最初的12项专利要求增加至42项,第二次修改后变成现在的40项。

双方在专利争议焦点问题锁定在:爱普生墨盒修改后的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而原告分别从上述两方面针对全部40条修改条款提出了异议。

佛山凯德利认为,供墨口用于接纳供墨针的结构很早就已是中国甚至全世界公识公用,中国1998年已有此项专利,因而并无创新性。深圳易彩法律顾问、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邢涛指出,爱普生墨盒的技术效果并未在说明书上提出,技术人员无法就说明书了解此项技术。而一位个人原告的代理律师也表示,爱普生墨盒的5个独立权利要求脱离了打印项目。

爱普生方面对此据理力争,从产品专利技术和部件方面和原告提供的证据作出对比,表明其产品的创新之处。并指出,原告提出的墨盒类型和爱普生专利修改后的墨盒类型从工作原理上和结构上皆不同,属于两类墨盒。

不过,专利复审委昨天并没有就爱普生墨盒40项专利要求被提无效宣告作出最终判决,将2至3个月内通过书面方式给于双方答复。

持久战

去年爱普生发起的起诉珠海纳思达的美国337调查案,主要涉及的专利的内容就是00131800.4的权利要求,只是在美国的专利号不一样。

据透露,去年爱普生以国内耗材企业侵犯了其0131800.4专利为由,起诉了包括深圳易彩、佛山凯德利等多家国内耗材企业。而此次两位公众身份的无效宣告请求人的背后,其实也代表了两家耗材企业,只是这两家耗材企业不愿意暴露企业的身份而已。邢涛证实,去年爱普生在深圳起诉了深圳易彩。

近年来,爱普生一直通过专利来打压国内耗材企业,很多耗材企业也因此停业,对于国内耗材企业来说,似乎到处都是专利雷区,因为墨盒专利技术被国际厂商所掌握。

“针对国际打印巨头的专利打压,我们也在积极反击。”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一位负责人曾透露,其实国际大厂的专利也存在很多漏洞,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一直在寻找这种漏洞,将国际打印巨头的耗材垄断专利判成无效。

去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决了此前授权的爱普生00129671.X中6项权利要求无效,而前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8296号文,宣布此前授权的爱普生ZL95117800.8中62项墨盒专利权全部无效。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中国通用耗材厂家产品进入海外市场所遭遇的专利打压越来越多,如果国际打印巨头在中国的专利被宣布无效,可以为今后的国际专利纠纷提供一个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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