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引发纠纷北大教授讨著作权

2008-05-10
因认为抄袭自己16年前的作品,北京大学教授商德文将侵权书的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程恩富及东方出版社告上法院。日前,朝阳法院判令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侵权书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000余元。庭审期间,被告程恩富曝出,经济学家、上海金融学院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周肇光才是涉嫌侵权文字的作者。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商德文诉称,2006年7月,东方出版中心出版了《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经典作家卷》,由程恩富主编。此书从他1992年出版的《列宁经济思想发展史》书中抄袭了17067字。因而诉至法院,要求程恩富和东方出版中心停止侵权,收回未销售的图书,销毁已出版的图书的原版,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法庭上,程恩富称涉诉的第二编“列宁经济思想史”是周肇光撰写的。诉讼中,周肇光出具说明,称第二编确为自己独立撰写,因疏忽,没有完全详细标注出处。如果构成侵权,责任在自己。

  法院经审理认为,东方出版中心疏于审查,应承担相应责任。程恩富尽管是主编,但不是第二编作者,不应对该部分的侵权承担责任。因原告未将周肇光列为被告,故判决中未追究其责任。判决后,原告商德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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