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加大农产品的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2008-10-22
  10月19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决定指出,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知名品牌,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决定指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决定明确,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顺应世界科技发展潮流,着眼于建设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

  决定强调,要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和集成,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尽快获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优良品种。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等要求,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推进农业信息服务技术发展,重点开发信息采集、精准作业和管理信息等技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的支持。

  决定指出,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决定指出,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保护珍稀物种和种质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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