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2008-10-28
  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时表示,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要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
 
  王胜俊就如何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详细说明。他指出,对于走私、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严重职务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伪劣农资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

  据了解,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五年来全国法院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及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判处罪犯10万余人,同比上升26.92%,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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