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司:软件产业六大优惠政策

2008-12-09
  12月5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副司长郭建兵5日透露,工信部软件司将尽快制定和出台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一表态意味着软件业界呼吁多时的延长“新18号文”政策将很快出台。

  12月5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主办的“2008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年会”在北京举办,郭建兵在会上做主题演讲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新18号文有望很快出台

  郭建兵演讲的题目即为《继续加大软件服务业政策支持力度》,可见新组建的软件服务业司对尽快出台相关政策的重视程度。郭建兵所言的“进一步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即业界呼吁多时的延长“新18号文”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于2000年6月24日颁布了《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文件,简称“18号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在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18号文”有效促进了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在国内盗版问题没有得到大幅度改善的情况下,中国软件产业依然取得了年均30%的高速增长。临近2009年,业界十分关注该优惠政策在一年后将如何延续。全国人大代表王文京、孙丕恕都在2008年的人大会上建言延续“新18号文”。

  优惠政策将涵盖软件新业态

  除了在2010年后继续对软件行业实行税收优惠外,业界还呼吁将软件外包、SaaS(软件即服务)等软件新业态纳入优惠范围之中。

  郭建兵在演讲中透露,各种新业态将被纳入即将出台的优惠政策中,“在新政策中,要在现有政策内容和手段基础上进行扩充,要扩大软件服务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范围,特别是为信息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新18号文政策制订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处副司长董宝青也在今年7月的一次会议上透露,新的18号文延续政策将涵盖SaaS(软件即服务)等新业态。

  政府对软件产业的六个优惠政策

  郭建兵在演讲中透露了软件服务业司对行业的政策支持情况,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分别为:

  一,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尽快制定和出台进一步鼓励软件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新政策中,要在现有政策内容和手段基础上进行扩充,要扩大软件服务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范围,特别是为信息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做好信息技术服务示范工作,挖掘内需市场,推进两化融合。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大力挖掘国内内需市场,促进政府信息化等业务外包,鼓励和支持其将非核心业务推向信息技术服务市场,从而促进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全面发展,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

  三,快速推动软件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定,带动行业信用水平提高。组织信用等级高的软件服务企业进行宣传推广,促进产业信用杠杆应用,提高社会各界和国内外用户对我国软件服务企业的认同度和信赖度。

  四,尽快制定和颁布软件服务业相关标准,特别是信息技术服务方面的标准,规范企业认定,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企业国际化、标准化发展水平,推动产业合理、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和产业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五,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加快培养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的软件人才,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协调各方面资源,加强软件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推动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促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发展和实施。

  六,加强对我国软件服务产业和企业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打造品牌。支持和鼓励软件服务业领域产业联盟的建立,充分发挥软件行业协会在产业促进、市场环境营造、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共同创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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