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印发实施
2009-04-30 为全面、系统地阐述我国政府为做好2009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所采取的各项重大举措,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2009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近日,该计划正式印发实施。
《行动计划》分为9个方面的内容,170项具体措施,包括:立法方面,修订、制定23个涉及商标、版权、专利以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起草制定3个司法解释;执法方面,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行为在全国开展9个专项整治行动,采取12项措施加强日常执法;审判工作方面,采取7项措施,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机制建设方面,采取23项措施,推动部门协作和区域互动的工作机制建设、加强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宣传方面,采取24项措施,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论坛等多种形式,营造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培训教育方面,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讲座等19项措施,对执法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法律工作者和中小学生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采取18项措施,通过合作建设、论坛、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交流,扩大合作;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7项措施,引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为权利人服务方面,采取25项措施,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是确保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举措,必将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自2006年以来,我国连续3年发布《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对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