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合作签约暨中国作协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仪式26日在京举行。有关专家认为,双方的合作进一步落实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的新实践。
据介绍,双方的合作机制主要有四项:
一是建立著作权专业问题咨询机制。中国作协建立著作权咨询专家库,由著名作家、评论家、资深编辑、知识产权专家、律师组成,北京市法院在审理涉及文学作品的著作权案件中,可向专家进行咨询,由专家对案件提出专业意见,供法院参考,确保案件审判质量。
二是建立协助调解、有效化解著作权纠纷机制。中国作协成立著作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北京市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邀请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化解纠纷。
三是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北京市高院邀请作协组织专家对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
四是建立法律服务机制。中国作协可就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中的疑难问题向法院咨询,双方共同组织著作权保护的研讨活动。法院可委派资深法官向作家们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
据悉:近年来,我国著作权纠纷案件呈激增态势,2009 年全国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达1.5万件,其中超过半数是著作权案件。文化中心城市的案件增长迅速,北京市仅2009年就受理了3893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占全市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80%以上。
有专家表示,文学作品的著作权问题日益复杂,不少作家在处理著作权纠纷时面临发现侵权难、调查取证难、法律诉讼难等问题。同时,对审判部门来说,著作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大量专业问题,需要专业人士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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