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亚发布关于商标续展与重新注册程序的说明

2025-06-13

  由于利比亚的商标续展官费高昂,商标权利人往往选择放弃续展,而在商标有效期及宽限期届满后重新注册商标。针对这一趋势,利比亚商标局于2025年6月1日发布2025年2号通函。该通函规定,如果商标未续展,商标权利人的重新注册程序只能在商标局发布正式撤销决定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才能启动,商标权利人将拥有3年的窗口期办理重新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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