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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佳律师事务所>新闻动态>集佳代理游戏换皮抄袭侵权案件入选广州知产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集佳代理游戏换皮抄袭侵权案件入选广州知产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4-21

  4月2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集佳代理的上海益世界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世界公司”)诉厦门麟贝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麟贝公司”)、福州动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友公司”)、摩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多公司”)《动友富翁》游戏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成功入选。

  一、案情回顾

  上海益世界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益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拥有自研、独代、联运、投放与玩家平台的综合性网络游戏公司。《金币大富翁》系益世界公司推出的一款现实题材的Q版2D多人在线模拟经营类手游,游戏上线即获得超高人气,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麟贝公司、动友公司、摩多公司共同研发、运营的《动友富翁》游戏,在游戏内容上整体抄袭《金币大富翁》手游的“建筑系统”“人才精英系统”“投资合作系统”“商战系统”“金融战争系统”“座驾系统”“豪宅系统”“成就系统”“每日任务”等游戏设计,甚至出现《动友富翁》游戏中的bug内容与《金币大富翁》雷同的情况。

两款游戏比对

  二、法院认定及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本案两款游戏属于同一类型的游戏,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在益世界公司《金币大富翁》游戏正式运营后很短时间内,麟贝公司、动友公司、摩多公司就完成了《动友富翁》游戏的开发、运营,本质上是与益世界公司争夺该类型游戏的商业机会或市场份额。从两款游戏玩法规则的比对情况来看,《动友富翁》游戏实质上就是对《金币大富翁》游戏中的美术素材进行“换皮”后的结果,甚至因为照搬而出现了明显的错误之处,两款游戏给玩家带来的游戏体验基本一致,可以说除了游戏画面中的美术素材不同外,《动友富翁》游戏是对益世界公司《金币大富翁》游戏的“复刻”,该等程度的模仿行为明显超过合理限度且会造成实质性替代的后果,已经超出合理借鉴、自由模仿的界限而属于抄袭的范畴。对《金币大富翁》游戏玩法规则的全面抄袭、仅对其美术素材进行替换,正是麟贝公司、动友公司、摩多公司能够在短短数月内完成开发、运营《动友富翁》游戏的关键。如果按照通常的游戏研发流程,仅玩法设计、数值体系等就需不断试错和优化,麟贝公司、动友公司、摩多公司未必能在短时间内就上线运营《动友富翁》游戏并与益世界公司《金币大富翁》游戏展开市场竞争,不正当地攫取相关市场份额。麟贝公司、动友公司、摩多公司并非凭借自身智力劳动或资金投入来赢得竞争优势,而是通过抄袭手段来直接攫取他人智力成果中关键、核心的个性化商业价值。这种擅自使用他人智力成果、无视他人巨大投资、以牺牲他人诚信经营利益为代价来抢夺商业机会的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令麟贝公司、动友公司、摩多公司共同赔偿益世界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0万元。

  三、典型意义

  游戏玩法规则具有竞争属性,能给经营者带来竞争优势和竞争利益。游戏产品之间的竞争在相当程度上是在玩法层面上的竞争。当一款游戏在玩法规则上的个性特征足以影响消费决策,促使玩家购买和体验,就具有个性化的商业价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整体抄袭游戏玩法规则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判定时,不能仅仅考虑两款游戏的玩法规则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还需要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规定,对被诉侵权行为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本案判决立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在尊重游戏产业商业营运规律的基础上,分析认定游戏玩法规则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要件,规制扰乱游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维护游戏开发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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