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公告专利法部分修正草案第二稿

2025-04-03

  2025年3月21日,中国台湾智慧财产局(简称TIPO)公告专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第二稿,并于2025年4月7日前征询公众意见,暂定于2025年4月17日举办听证会。

  自2024年9月11日公布专利法部分条款的修正草案以来,TIPO征询了各界建议共计35条,经过多次研讨会后,本第二稿草案拟修订17款,调整重点如下:

  以电脑图像以及图形用户界面拟定义为“物品”,可单独作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标的物形态。

  外观设计专利实施行为,可以适用发明专利法第58条有关于发明创造实施的行为。

  澄清同一人有两件以上相似设计,应以一申请案提出申请,且申请人须指定其中一项设计为原设计,其他为其衍生设计。

  维持专利申请权人归属争议的举发制度,并增加名义权利人在争议前不得抛弃专利权的配套机制。(来源:集佳知识产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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