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韩国商标法修正案正式公布,并将于2025年7月22日生效。其重要变更内容包括:
商标异议期缩短至30天
根据现行商标法,任何人均可在商标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在本次修正案中,异议期将缩短至30天,潜在的异议人必须密切关注商标公告。异议人可在异议期内先提交一份简单的异议申请,并在异议期结束后30日内(可延期30日或60日)提交详细异议理由。该修正案仅适用于生效日后公布的商标。
商标侵权的惩罚性赔偿限额提高至5倍
根据现行商标法,商标权人有权依据侵权人侵权所得、商标权人可得利益损失或合理的使用费向侵权人主张损害赔偿。对于故意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可以主张最高为实际损失3倍的惩罚性赔偿。
本次修正案将上述惩罚性赔偿提高至实际损失的5倍,给予商标权人更强力的救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