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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1006期(2025.03.01-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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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外观设计法实施细则修订于2025年2月12日生效

  为了防止申请人或权利人滥用修改和增加设计者的程序,韩国知识产权厅(KIPO)近期公布了修订的外观设计法实施细则,对于修改和增加设计者采取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该修订后的细则已于2025年2月12日生效。

  修订后,针对修改和增加设计者的要求主要如下:

  •提交后至专利授权决定下发前,若需要修改/增加设计者,申请人应提供申请人和所有设计者签署的声明,且该声明应公证;

  •专利授权决定下发后至专利注册前,通常不再允许修改/增加设计者,但是允许因印刷排版或音译问题导致的更正,或者是原设计者更改地址或姓名;

  •专利注册后,通常不再允许修改/增加设计者,但是允许因印刷排版或音译问题导致的更正,或者是原设计者更改地址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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