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司法机关在查处以上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准确适用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于2004年12月21日颁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定于2004年12月22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