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1日,中国台湾智慧财产局公布了专利法部分条款的修正草案,并自该草案公布之日起60内征询公众意见,以便应对新兴电子产业蓬勃发展。
为了适应国际外观设计的保护趋势,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是与外观设计专利部分相关,重点内容如下:
1.放宽图像设计须应用于“物品”的限制,扩大以电脑程序或其他电子技术产生的图像为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主题。明确此类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实施行为,并制定相关申请、修改等程序(见修正案第121款、第124款和第136款);
2.引入多项外观设计制度,允许申请人有2项以上相似设计时在同一申请中提交,仍保留原衍生外观设计制度。若申请人在1件申请中包括多项相似设计时,应指明某1项设计为原设计(见修正案第127款、第129款、第139款、第140款和第141之一款);
3.放宽外观设计专利的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但是专利公报上的公开不适用该宽限(见修正案第122款和第142款);
4.放宽提分案的期限,由现行的原申请案再审查审结前就必须提出分案申请,放宽至于原申请案或再审查核准审定书送达后的3个月内都可以提出分案申请(见修正案第130款、第134款和第141款);
5.明确专利权属纠纷应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决,删除以权属纠纷为举发理由的相关条款(见修正案第10款、第35款、第59款、第69款、第71款、第119款、第140款和第141款);
6.明确过渡条款(见修正案第157之五款)。
(来源:集佳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