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5月18日中国科学院出台一项重大举措——《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试行)》,这是中科院系统科技成果由行政化管理向法制化管理过渡的标志和关键措施,这对于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我国科技成果管理体制向法制化、国际化转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也是高校科技管理工作者应该借鉴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