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增至17个

2024-01-12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行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会。会上完成了对首批8个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的评审验收,同时确定新增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和陕西省等9个地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眈陆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眈陆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数据二十条”相关任务部署,扎实推进地方试点,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各试点地方要吸收在先经验、继续开拓创新,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在加强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规则、促进数据知识产权流通等方面不断扩大试点成果,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有删减)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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