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TIPO)针对外观专利申请发布其加速审查计划(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AEP))。据悉,该计划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前进行试行,通过请求加速审查,TIPO最迟可在两个月内提供审查结果。外观申请请求加速审查的相关信息如下:
申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第三方商业开发;
(2)设计已获得国际或国家著名设计奖项的认可。TIPO认可以下设计奖项:台湾地区金点设计奖、德国iF设计奖、德国红点设计奖、日本Good Design Award奖和美国国际设计卓越奖(IDEA);
(3)来自初创企业的申请。此处所指的“初创公司”是指在申请提交日(或优先权日)前成立不到八年的公司。在条件3下,每家创业公司每年最多可以提出三次加速审查请求。
所需文件
如果根据AEP的规定提出加速审查请求,则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表以及根据上述三个条件列出的以下文件:
条件1:申请人如要申请条件1下的加速审查,应提交第三方商业开发的证据,例如产品目录、其在报纸或杂志上刊登的信息。此外,申请人应确定第三方的信息、商业开发的方式和开始时间。
条件2:申请条件2下的加速审查,应当提交表彰证书和外观申请的提交信息。
条件3:申请条件3下的加速审查,需要提交公司成立时间的相关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原件,应提供宣誓书。
为配合申请人对于外观设计在台湾地区的商业化时间表,TIPO还修订了外观设计专利延期审查期的规定。无论是否主张优先权,延期审查期限现在统一设定在申请之日起一年内。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延期审查:
(1)TIPO出具审查报告或者审查决定的。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已提出分案申请。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已提交AEP请求。
延期审查请求应当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时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在请求延期审查时,必须明确恢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日期。(来源:集佳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