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4月起,日本《专利法》第54条第1款将适用于申请人或代理人提出的分案申请,即对于被驳回的母案申请提出上诉后,在其前置审查或审理的结果出具之前,申请人可提出暂停申请,受理后将暂停有关分案申请的审查。另外,根据《专利法》第67条第3款,请求延长期限时,应扣除上述暂停审查的期限。新规适用于2023年4月1日及之后提出审查请求、还未进行审查的申请,并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母案申请被驳回后的提出的分案申请;
•母案申请已对驳回决定提出上诉,并正在等待前置审查或驳回决定不服审判;
•方便等待母案申请的前置审查或审判结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