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标准,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实施细则重点支持八类专利转化项目,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最高可按交易金额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可达100万元。
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是财政部拨付至本市的用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将重点支持八类项目。其中,对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促进项目,可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此类项目将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的长效机制。
专项资金将支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优化运营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促进专利转化。按照实施细则,此类单位每家最高可获2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知识产权集聚区专利运营环境支撑项目,专项资金将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集聚区管理运营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专利转化运营服务,从而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的门槛。
专项资金还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依照实施细则,对本市中小微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可按不超过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实付专利技术交易金额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八类项目还包括:支持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服务费用的40%且不超过其实际贷款金额的2%,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20万元;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专利质押贷款,对于年专利质押登记金额超过3亿元或年质押登记项目数超过20项的,按照质押金额的0.1%给予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按融资规模的0.5%给予奖励,单个金融产品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单个主体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来源:北京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