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主要工作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要点如下: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28720件。地方各级法院审结、执结案件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
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2.3万件2.7万人。
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意见。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审结乱占耕地案件7251件,保护耕地红线。
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
守好民生安全底线。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74.6万件、行政案件29.8万件。
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
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出台贯彻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
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实施。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切实实施民法典。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居住权、人格权等一系列“第一案”,让群众感受到民法典就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就是日常生活的法律百科全书。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侵害袁隆平名誉荣誉案、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高铁霸铺案,鼓励崇尚英模、助人为乐、舆论监督,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涉民生案件154万件。
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3.1万件,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结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
用心化解涉诉信访。
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建成世界上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
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
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在全球率先出台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
五、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把456件代表建议、399件日常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饱含的民声民意,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全国33.2万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7.3万件。
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
六、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开展全国基层法官大轮训。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
2022年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筑牢政治忠诚,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民生权益,巩固改革成果,锻造法院铁军,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