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关于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要求,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
《若干规定》共二十条,主要规定了技术调查官的选任、工作职责、管理办法等内容。一是明确了《若干规定》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主要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二是规定了技术调查官的遴选范围,可以从专利局、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中遴选。三是明确了技术调查官的工作职责,包括对技术事实相关认定提出意见建议、参与调查取证、参与询问及口头审理、提出技术调查意见等方面。四是明确了技术调查官回避、保密等的规定。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若干规定》要求,组织开展首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推荐工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