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专利法细则(2019)于2019年9月17日起生效实施,新细则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放宽文件的提交要求(Rule 6(1A))。旧法中,申请人需要在提交日起的15天内电子提交原始签字文件,如POA、转让文件等;新法中,电子认证的文件只需要在专利局要求时,在15天内提交即可。
二、增加初创公司声明Form 28 [Rule 7(1)]。旧法中,小实体需要提交小实体声明和证据;新法中,不仅小实体仍需要提交声明和证据,初创公司也需要。
三、增加适用加速审查的申请人类型(Rule 24C)。旧法中,只有初创公司和选择印度局作为PCT国际检索单位或国际初审单位的申请人,可以请求加速审查;新法中,可以请求加速审查的申请人类型范围扩大至:(a)小实体;(b)自然人(应至少1位申请人为女性);(c)印度的政府部门;(d)由印度政府建立、拥有、控制的组织,及全部或部分由印度政府投资的组织;(e)印度国有企业;(f)基于印度中央政府的部门领导请求而申请的,申请授予被中央政府通知的部门;(g)根据印度专利局和国外专利局之间的协议而有资格处理印度专利申请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