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佳代理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利时公司)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一审获得胜诉。6月18日,和利时公司刘文杰经理专程莅临集佳送来感谢锦旗,对集佳律师深厚的专业水平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评价,为优秀的集佳律师团队点赞!
集佳于2017年7月份接受和利时公司的委托代理第1787791号“MACS”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第1787791号“MACS”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成套电气校验装置、核原子发电站控制系统、电动调节设备、印刷电路、低压电源、配电箱(电)、配电控制台(电)、控制板(电)、工业操作遥控电气设备、电站自动化装置。刘文彬律师与和利时公司积极沟通,释明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案件举证特点,强调举证证明应该达到的证明标准;同时,依据代理此类案件积累的丰富经验指出提交使用证据并不局限于涉案商标指定期限,超出指定期限的证据也应适当提交。由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超出了代理律师日常工作生活经验的认知范畴,为了了解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刘文彬律师两次到和利时公司实地考察,对电站自动化装置等核定使用的商品有了一定的认知。
此案于2017年8月11日立案,2018年3月6日开庭审理,2019年6月3日收到一审判决书,历时近两年的时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宋鱼水法官审判团队明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立法目的,分析使用意图,并依据优势证据规则、考虑商品自身的特点、根据在案证据并结合日常经验法则加以综合判断,最终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认定涉案商标在指定期限内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真实、合法、公开使用,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撤销复审案件重新作出决定。和利时公司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集佳代理律师在指导客户搜集证据方面体现了很高的专业性,通过努力,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利,获得客户的充分认可和信任。“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每一个问题”、“全身心地关注客户的每一个细节” 的理念已成为客户信赖集佳的基础,集佳将始终以这一理念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