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又称“深圳仲裁委员会”和“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简称SCIA)于2018年12月23日正式向海内外发布新的仲裁员名册,集佳合伙人李永波律师再次被聘为SCIA新一届的仲裁员(同时亦为高科技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仲裁员),聘期三年,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止。这是李永波律师连续第二次获聘该职。
李永波律师在未来三年里将继续积极参与SCIA的专业活动,独立、公正、高效地办理仲裁案件,与来自76个国家和地区的几百名仲裁员一起,共同打造和维护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仲裁合作平台。
SCIA(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创建于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的1983年,是粤港澳地区第一个仲裁机构,也是中国第一个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的仲裁机构,是解决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SCIA通过专门立法确立以国际化的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国际化的仲裁员名册,境外仲裁员比例超过40%。
根据经济特区专门立法《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SCIA理事会及其仲裁员资格审查与操守考察委员会对来自近80个国家(地区)的数千名申请人进行了多轮审议,并由理事会审议通过新的仲裁员名册。SCIA新一届仲裁员名册主要有如下四个特点:一是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突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二是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完善全国地域布局;三是继续提升行业影响力;四是关注多样化的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