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步明显

2018-04-28

  在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4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这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次正式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17年的76.69分,提高了整整13分,总体步入良好阶段。法律政策与保护、执法、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四项一级指标得分均有提升。

  调查显示,对于创新主体而言,各不同类型的企业满意度得分差距进一步缩小,合资企业满意度较高,为80.16分,外资企业满意度得分为76.94分,民营企业的满意度得分为76.03分。从2015至2017年的调查情况看,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的满意度得分差距变小,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总体上稍高于民营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志成表示,这一现象一方面是由于外资、合资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比较强,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中国政府一贯坚持的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知识产权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社会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尽管从不同的社会群体来看,专业人士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评价最高,权利人其次,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最低。但从改善情况来看,社会公众满意度较2016年提升了7.24分,涨幅显著,专业人士满意度较2016年提升了5.57分,而权利人满意度得分较2016年提高相对较少,上升了2.19分。对此,曹新明认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满意度的大幅提升,说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在受到社会的了解与认同。而专业人士见证了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成长,已经对国家的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了普遍认可,因此提升空间范围较小。(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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