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签署

2020-11-20

  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11月15日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15个RCEP成员国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当天举行的在线签署仪式上,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5国经贸部长依次签署该协定,15个成员国领导人见证了这一全球重大自贸协定的签署。

  据悉,RCEP包括20个章节,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是一份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自贸协定。货物贸易整体自由化水平达到90%以上;服务贸易承诺显著高于原有的“10+1”自贸协定水平,投资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市场开放承诺,规则领域纳入了较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内容。RCEP还充分考虑了成员间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差异,专门设置了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章节,以帮助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成员充分共享RCEP成果。

  在知识产权方面,RCEP为本区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提供了平衡、包容的方案。内容涵盖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执法、合作、透明度、技术援助等广泛领域,其整体保护水平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有所加强。其中明确,RCEP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旨在通过有效和充分的创造、运用、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权利来深化经济一体化和合作,以减少对贸易和投资的扭曲和阻碍。除一缔约方加入的TRIPs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多边协定中规定的例外情况外,每一缔约方应给予其他缔约方的国民不低于其本国国民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优惠待遇。

  据悉,RCEP谈判于2012年由东盟10国发起,邀请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第三次RCEP领导人会议2019年11月在泰国曼谷举行并发表联合声明,宣布除印度外的15国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RCEP的签署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成功启航,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里程碑。RCEP现有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形成一体化大市场。这将有力支持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国际抗疫合作,稳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助推区域和世界经济恢复发展。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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