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将于2020年10月01日启动商标注册申请“试开放期”

2020-09-04

  根据缅甸知识产权局最新消息,缅甸将于2020年10月01日启动商标注册申请“试开放期”。

  为方便商标权人第一时间提交缅甸商标注册申请,现列举该国商标注册制实施日程及注册制简介如下:

  (一)缅甸商标注册申请“试开放期”:2020年10月01日至2021年03月31日

  受新冠疫情影响,缅甸政府原定于2020年上半年启动的商标注册申请“试开放期(soft opening)”延后至2020年10月01日确定启动,试开放期截止至2021年03月31日。

  “试开放期”的设定目的在于:为进行过缅甸商标权契约登记的注册人提供提前申请商标注册、优先获权的机会。在“试开放期”间,原进行过商标权登记的注册人,在提供原商标登记证书的前提下,可以先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原在先登记或使用的时间将可以优先权的形式在注册申请信息中被官方记录在案。但未事先办理过商标登记的主体,则无法在“试开放期”申请商标注册。

  “试开放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所需基本信息将包括:

  (1)商标标样、申请人名称&地址、类别、商品/服务名称;

  (2)根据旧契约登记制获发的有效商标权登记证书、警示性公告证明;

  (3)商标使用证据;

  (4)委托书(TM2表格);

  (5)商标局审查员依职权索要的其它类型文件。

  (二)缅甸商标注册申请“全面开放期”:2021年04月01日起

  自2021年04月01日起,缅甸商标注册申请将对所有申请人全面开放(grand opening)。无论商标权人是否曾经进行过商标登记,届时将应当重新申请商标注册。

  (三)缅甸商标注册制度简介

  2019年1月30日,缅甸通过了最新 《商标法》,确立该国设立商标注册制度。新商标法主要内容包括:

  (1)商标注册流程: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形式/实质审查→异议公告→注册”;

  (2)注册商标受保护期限:申请日起 10年有效;办理续展有6个月宽展期;

  (3)异议公告期:公告日起60天内,第三方可基于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提起异议;

  (4)驳回制度:进行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审查,收到驳回通知日起30日内可提交驳回复审;

  (5)撤销制度:注册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第三方可申请撤销;撤销程序中商标权人承担举证责任;

  (6)无效制度:若基于相对理由提起无效申请,应当在商标注册日起五年内提起;

  (7)救济流程:被驳回后,申请人可在接收通知日起30天内向商标局(the registrar)申请复审→商标局下发驳回决定后,申请人可在接收通知日起60天内向商标局长(Director General)申请复审→商标局长下发驳回决定后,申请人可在接收通知日起90天内向法院起诉。

  (来源:集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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